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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章 借了赵家的钱就得还!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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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风向身边稍稍示意,就有青年捧出一摞白纸诵读了起来。

“光绪二十四年,王胡向赵家借钱两吊,谷子五斗,用于安葬他爹,讲定月息三分。

“光绪二十七年,王胡还谷十一斗,尚欠本息合计四千一百六十文。

“另立契据,月息五分,三年还清。

“光绪三十年,本息共计一万一千六百四十八文,王胡还你一千六百文,尚欠一万零四十八文。

“光绪三十三年,利本再次转期,共计欠钱两万八千一百三十五文,王胡偿还三千文后,仍欠你两万五千一百三十五文。

“又三年过去,也就是去年,本息合计七万零三百七十八文,王胡卖地还钱两万四千,共欠你四万六千三百七十八文。

“赵老先生,我们算得账不错吧?”

赵太爷愣了一下,万想不到林风叫他来是谈高利贷的事情,只得含糊道:“大抵不错吧。”

实际上赵家欺负王胡不识字,早将欠钱算到了八万多,但他隐约察觉到今天似乎没有什么好事,不敢说出来招惹麻烦。

“十二年间,王胡从两千钱还到了两万八千六,如此仍欠你四万六。”林风微微一笑,“赵老先生的这笔买卖做的可是真划算呢,接下来这四万六您是打算要人呢,还是要命呢?”

“哎,其实,那个——”赵太爷一时摸不准林风的意思,有些不知如何回话。

“哼!”

林风一拍桌子,怒道:“按军政府颁布法律,民间借贷严禁利滚利,并且利息不得超过月息二分,总额不得超过本金,超过者按无效处理。自都督上任以来,该法早已传遍乡里,莫非赵老先生不知?”

一惊之下,赵家父子扑通从椅子上滚了下来:“万万不敢,万万不敢!”

“那就是知法犯法喽?”

“不敢,不敢。”

“那么好,按照新法重新计算王胡的债务。”

“这——”赵太爷十分不甘心,四万六千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。

“有问题?”林风反问。

赵太爷低着头,但眼睛瞪得溜圆,一边暗恨旁边的儿子遇事就会磕头,一边自己鼓起勇气回道:“专员,这笔账可是前朝的旧账,不应该套用新法吧?”

“哦。”林风似乎恍然大悟,“赵老先生的意思是,新朝用新法,旧朝用旧法对不?”

赵家父子连连点头:“对对对,正当如此。”

“新旧分明,老先生倒是一个讲究人。”林风笑呵呵地转头问向一旁的范爱农,“爱农兄,不知这前清律法是怎么记得呢?”

范爱农朗声道:“清朝户律钱债部第一款,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务,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,年月虽多,不过一本一利。违者,笞四十,以余利计赃,重者坐赃论罪,杖一百。”

“这样啊。”林风用商议地口吻征询赵家父子,“既然赵老先生喜欢旧法,那么我们便按照旧法办好了。”

说着他对左右招了招手:“你们俩去和钱大少爷借根竹杠来,要碗口这么粗的就行。”

竹杠!

碗口粗的!

赵太爷这身板别说挨四十下,二十下都得回老家。

“使不得!”

“千万使不得!”

林风显得有些遗憾:“怎么,赵老先生又觉得新法不错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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